證券代碼:600120 證券簡稱:浙江東方 編號:2018-01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259號)核準,公司獲準非公開發行不超過70,422,534股新股募集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資金。因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實施完畢了2016年度權益分派事項,本次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的股份發行價格由原17.04元/股調整為16.91元/股,發行股份總數量由70,422,534股調整為70,963,925股,募集資金總額120,000萬元不變,公司對該事項于2017年5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上海證券報》發布了《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施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后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的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公告》(2017-024號)。
2017年5月23日,募集資金已足額劃轉至本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2017年5月24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對上述資金進行了驗證,并出具了《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67132771股后實收股本的驗資報告》(大華驗字[2017]000345號),經審驗,募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資金人民幣共計1,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公司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的規定和要求,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
2017年5月23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該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資金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開設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戶號碼1202021129800069047),專項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
(二)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根據《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修訂稿)》規定,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專項用于:向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增資950,000,000元;向中韓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增資25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募集資金項目已按計劃全部實施完畢。
三、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情況
鑒于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已按計劃實施完畢,截至2018年3月20日募集資金賬戶節余利息689,119.27元,依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的規定,募投項目全部完成后,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萬或者低于募集資金凈額 5%的,免于履行審批程序,公司已將該節余利息轉入自有資金賬戶補充流動資金,募集資金專戶將不再使用。為方便賬戶管理,截至2018年3月20日,公司已辦理完畢該募集資金專戶的銷戶手續,公司與保薦機構及銀行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特此公告。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3月21日